“刻骨铭心”、“迷途知返”,这其实就是转变执纪方式,抓早抓小、加强日常监督,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的成效。
如何来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个要求 真抓实学,把纪律和规矩意识“立起来”。唤醒党章党规意识,要深刻领会党章党规的实质。 强化监督,把纪律和规矩责任“扛起来”。唤醒党章党规意识,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。 一把尺子,把纪律和规矩执行“严起来”。
要把握依“纪”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,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,搞单打一。二是转变方式。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,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、诫勉谈话、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,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、长效化。三是抓早抓小。
把握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首要的是转变监督执纪理念,摒弃“违纪只是小节、违法才去查处”的惯性思维,纠正“以大案论英雄、忽视日常监督执纪”的错误倾向,切实从只注重“盯违法犯罪”转到也注重“盯违纪违规”上来。
把握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具体到纪律审查工作中,就是深化“三转”,强化抓早抓小,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。严格标准,把好纪律规矩这把尺子。
违反廉洁纪律的6种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如下:(1)以权谋私行为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;(2)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;(3)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;(4)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;(5)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;(6)权色交易。
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收受贿赂:利用职务之便,收取他人财物的行为。这种行为可能是主动索取,也可能是被动收受,但都涉及权力的不正当使用,会导致权力腐败,损害公众利益。滥用职权: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,不正确履行职责,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。
以权谋私行为:这种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,将个人私利置于公共利益之上。 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:这种行为违背了公正无私的原则,接受了本应拒绝的利益。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:党员和公职人员应避免利益冲突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营利活动。
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: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或与行使职权相关的场合违规接受礼品、礼金和服务,这种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,需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:党员干部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,利用职务影响为个人谋取利益,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,也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利益。
贪污、索贿、受贿、行贿、挪用公款、挥霍国家资财,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。压制批评、打击报复、违法摊派、非法拘禁等侵害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失密泄密、工作作风懈怠、工作态度恶劣等违法和违反公务员职业操守的行为。
以权谋私行为:这种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,为个人或亲属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职权进行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。 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:党员和干部不应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和服务。违反此规定的,应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。
1、不能。根据《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打高尔夫球的通知》可知,党员及其家属不准获取或享受各种形式的高尔夫球会员资格,不准在高尔夫球场或高尔夫球有关社会团体兼职,不准用公款公物或在办公时间打高尔夫球,所以党员的老婆不可以打高尔夫球。
2、党员不能打是为了防止腐败,一个高尔夫的会员岂是普通公务员能消费的起的。
3、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、持有、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、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、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,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。第八十八条规定,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,有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。